Archive for 公司债券

转帖:可交换债可能是重大利空(三).

Sunday, September 28th, 2008

相信一个多星期前,中国境内的广大投资者对于可交换公司债券(资讯,行情)(EB)还是相当陌生的,但随着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公布,人们纷纷开始研究这一颇具金融创新色彩的品种,并且围绕其市场作用展开热烈讨论。 扩大债券规模的现实选择 可交换公司债券最本质的影响,就是增加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长期以来,虽然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很快,但结构很不合理,这突出表现在股票规模大、债券规模小。作为驱动市…[阅读全文][和讯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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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暂行规定

Friday, September 26th, 2008

第 一 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固定收益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以下简称“本平台”)试行期间的交易行为,提高固定收益证券交易效率和市场流动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固定收益证券,包括国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债”)等。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交易,包括交易商之间的交易和交易商与客户之间的交易。[阅读全文][和讯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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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巴黎银行计划在台湾发行价值5亿澳元的公司债券

Thursday, September 25th, 2008

台湾“证券暨期货局”29日公布,法国巴黎银行计划在台湾发行价值5亿澳元的公司债券。兆丰国际商业银行将担任此次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 综合外电12月29日报道,台湾“证券暨期货局”29日公布,法国巴黎银行计划在台湾发行价值5亿澳元的公司债券;该行将成为近期台湾推出国际债券市场之后的第二家发债方。 台湾“证券暨期货局”称,兆丰国际商业银行将担任此次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 兆丰国际商业银行一位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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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规定

Wednesday, September 24th, 2008

[原创 9/6/2008 9:48:01 AM]    在上证指数轻易的击穿2245点这个心理关口以后,管理层马上推出了《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可见管理层对大小非解禁问题的高度重视,并采取创新性办法来延缓大小非解禁股票的流通,减缓二级市场的供给压力。   大小非解禁现在是一个市场的系统性问题,绝大部分上市公司都存在大小非解禁现象和要求。   从《规定》对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看。为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用于交换的股票作为质押品的信用,对用于交换的上市公司股票的资质提出了要求,第一个要求是“该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这两个条件是硬性规定,不是两者都具备就是二选一。   根据这个要求,很多公司不符合发行条件。也就是说,不符合发行条件的这些公司,其大小非解禁的途径仍然是直接在二级市场上流通。要减缓这部分的大小非解禁股票的流通,还有什么办法?   管理层出台的这个规定,是一个可供大小非解禁股东选择的方式方法,不是强制性要求,而这些股东有是否选择的权利。如果符合条件的大小非股东,不选择这个可交换公司债券,直接在二级市场流通,那么,有什么办法来处理。   理论上,这个办法对于不急于流通大小非股票的股东和有资格参与这个债券发行的券商有积极意义。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大小非解禁问题的一个“疏”的办法,在短期内,应该有一个比较积极的市场反应。但这个办法,不能涵盖所有的上市公司,对于不符合发行条件和不愿意采用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如果他们仍急于在二级市场直接流通,我们还是很无奈。   在实际操作中,还面临这样一些问题,紧缩的货币政策、被套的机构,整个市场都缺乏信心,缺乏资金,发行债券,会不会产生对市场“抽血”的心理影响?在发行债券的过程中,发行程序的效率如何?债券发行的市场询价体系如何体现?   看看哪个上市公司和券商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一个新生事物,我们多关注。是不是一定成功,不是一个规定就能决定的。   我们上次提出的“改革大宗交易系统,引入做市商制度,建立大宗交易市场”,是一个可以考虑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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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3763亿买美国‘两房’公司债券

Wednesday, September 24th, 2008

次债危机:全世界陪着美国等死 中国是房贷美和房利美这两家公司排名第一的外国债权人,持有3760亿美元公司债券),外汇储备竟然有至少超过5000亿美元的次级债!刘梦熊质问中国财政金融管理当局有关拍板人:“你们这班败家子哪里来这么大的胆子,拿国家人民的钱,来买天文数字的3763亿美元美国‘两房’公司债券。现在‘两房’基本上已破产,你们如何向全国人民交代?如此离谱决策有没有黑幕,人大常委会应立即组织特别调查组彻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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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业务指南

Wednesday, September 24th, 2008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业务指南一、发行指南注:公司债券实行净价交易,具体规定如下: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存续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原则为“算头不算尾”,闰年2月29日不计息。存续期为自然年度的整数倍时,付息日及兑付日与起息日为同月同日,到期日与兑付日同日。存续期每计息周期利息的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前一工作日,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到期日前六个工作日。 <…[阅读全文][和讯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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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

Sunday, September 21st, 2008

   认股权和债权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Convertible Bond with Warrants,简称CWB).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即“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债券和股票的混合融资品种,在国内资本市场属于金融创新产品。2006年出台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将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阅读全文 类别:学习与交流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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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民生公告称未持有雷曼兄弟公司债券

Sunday, September 21st, 2008

民生银行将于22日发布的公告称,经统计,截至9月22日,该公司未持有美国雷曼兄弟公司债券。 同时,中信银行发布公告表示,经统计,截至9月22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雷曼兄弟公司相关的投资与交易产生的风险敞口总计折合约7600万美元。本公司未持有该公司的次级债券。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对上述债券提取减值准备;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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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银监会批复的公告

Saturday, September 20th, 2008

9月22日周一公告速递:民生银行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银监会批复的公告证券简称:民生银行证券代码:600016编号临2008-04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银监会批复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近日,本公司收到银监会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民生银行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银监复[2008]369号),同意我公司发行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10年,该项债券发行所募集资金可按相关监管要求计入附属资本。我公司有关公告详见2008年1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特此公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8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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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公司债券深度解读

Saturday, September 20th, 2008

  2008年9月5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规定》的征求意见稿,此稿的发布,意味着二次发售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那么此稿的实行对市场究竟会产生如何的影响? 1.《规定》对发行人条件,以及发行主体的资格做了严格的限制,因此《规定》的主要针对对象是国有大非,很大一部分是国资委下属企业。 2.《规定》对市场短期有一定的刺激作用,但长期效果有限,一定程度上将会延长熊市的时间。 3.我国公司债发行主体和规模历来较小,《规定》可能会改变我国债券市场的产品形式和结构,从而对股市产生间接影响。 4.券商股的未来业绩可能受《规定》出现一定幅度的增长,但具体增长幅度目前无法预测。因前期券商股走势基本已完全反映利好因素,因此虽然未来券商股短期仍有被炒作的可能,但之后必然会下跌。 分析: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即类似于股市里的可转债。缺乏资金的“大非”通过向债券市场发行可转债,债券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后,可以选择用债券向“大非”交换股票,或者向“大非”直接要求现金支付。 1.《规定》对发行人条件,以及发行主体的资格做了严格的限制,因此《规定》的主要针对对象是国有大非,很大一部分是国资委下属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