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Oct

浙江日报杭州10月16日讯 今天是今年第二期储蓄国债发售首日。在工行、农行、建行等6家承销银行的网点,一大早市民都排起了长队。截至下午3时半止,短短7个小时,仅工行省分行营业部就已售出1.77亿元。 早上8时半,工行省分行营业部所辖杭州市区130个营业网点比往常提前半小时开门营业。笔者来到庆春路上的该行营业部,大厅内的发售窗口前已排起了四五十人的长队,其中以老年人居多。排在队列中段的韩树英老人说,她打算购买2万元国债,因担心买的人多,早上7时不到就赶过来了。没想到来得早的人有的是,门口早已排起了队伍。  国债因为收益稳定、没有风险,被称为“金边债券”,储蓄国债是我国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储蓄类资金发行的人民币债券。据了解,与第一期储蓄国债相比,本期储蓄国债期限不变,仍是3年,票面年利率3.39%,而目前银行3年定期储蓄的年利率为3.69%。  只从表面上看,本次储蓄国债年利率要比同期定期储蓄来得低。但实际上,国债因无需支付利息税,真正收益比同期定期储蓄要高。比如,同样是1万元,若购买第二期储蓄国债,到期实际收益为1017元,而3年期定期储蓄扣除20%的利息税后,实际收益则为885.6元,前者收益比后者要多出131.4元。  需要提醒的是,本期储蓄国债发行期限自今天起至10月31日,采用实名制,每个账户最多限购100万元,发售额度为250亿元。在第一期储蓄国债发售时已开户的市民,可通过账户直接购买本期储蓄国债。未开户的,则需持本人身份证及承销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到6家承销银行网点开立国债个人账户。国债个人账户不收开户费和维护费用,开立后可永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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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May

瑁老师(魏红元)版中级会计实务复习重点5----应付可转换债券版块甲上市公司于2000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总额为4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建造一套生产设备。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3%。甲公司在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从2001年起每年1月5日支付上一年度的债券利息(即,上年末仍未转换为普通股的债券利息);债券持有人自2001年3月31日起可以申请将所持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转股价格为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每100元转换为8股,每股面值1元;没有约定赎回和回售条款。发行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过程中,甲公司取得冻结资金利息收入390万元,扣除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而发生的相关费用30万元后,实际取得冻结资金利息收入360万元。发行债券所得款项及实际取得的冻结资金利息收入均存入银行。2001年4月1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A公司将其所持面值总额为1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甲公司股份,共计转换800万股,并于当日办妥相关手续。2002年7月1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其他持有人将各自持有的甲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转换为甲公司股份,共计转换为2399.92万股;对于债券面值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1万元,甲公司已按规定的条件以现金偿付,并于当日办妥相关手续。甲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成功后,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生产设备的建造工作至2002年7月1日尚未开工。甲公司的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溢折价采用直线法摊销,每半年计提一次利息并摊销溢折价;甲公司按约定时间每年支付利息。甲公司计提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要求:(1)编制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的会计分录。(2)编制甲公司2000年12月31日与计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相关的会计分录。(3)编制甲公司2001年4月1日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普通股相关的会计分录。(4)编制甲公司2002年7月1日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普通股相关的会计分录。答案(1)借:银行存款 4036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面值)40000—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溢价) 360(2)借:财务费用 54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溢价) 60 贷:应付利息 600(3)借:财务费用 67.5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溢价) 7.5 贷:应付利息 75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面值)10000—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溢价) 52.5 应付利息 75 贷:股本 800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9327.5(4)借:财务费用 405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溢价) 45 贷:应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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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8,May

可转换债券既具债权性又有期权性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公司债券,它赋予持有人在发债后一定时间内,可依据本身的自由意志,选择是否依约定的条件将持有的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或者另外一家公司股票的权利。换言之,转债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至债券到期,要求公司还本付息;也可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从转债的概念可以看出,普通转债具有债权性和期权性两个最基本的属性。所谓的债权性质就是转债首先是一种公司债券,是固定收益证券,具有确定的债券期限和定期息率。为转债投资者提供了稳定利息收入和还本保证,但他不是企业的拥有者,不能获取股票红利,不能参与企业决策。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转债属于企业"或有负债",在转换成股票之前,转债仍然属于企业的负债资产,只有在转债转换成股票以后,投资转债才等同于投资股票。一般而言,转债的票面利率总是低于同等条件和同等资信的公司债券。其次,转债具有股票期权性质。它是指转债为投资者提供了转换成股票的权利,这种权利具有选择权的含义,也就是投资者既可以行使转换权,将转债转换成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转换权,持有债券到期。也就是说,转债包含了股票买入期权的特征,投资者通过持有转债可以获得股票上涨的收益。投资注意事项1、票面利率和回售收益率是最基本的要求转债最主要的好处之一是它具有债权投资的优点。所以投资转债应该从票面利率和回售收益率着手。当票面利率和回售收益率高于资金成本时,此转债即为合理的投资标的。此外,在不同的情况和条件限制下,对于转债的票面利率和回售收益率要求也有所差别。比如,在相同的收益率之下,股性较活者,在流动性的前提下,是比较值得投资的标的。换言之,在股性以及流动性不足的前提下,即使某转债债券收益率很高,也不应该轻易进行投资。2、重视公司特性以及信用评估公司的经营业绩是影响转债最本质的因素。公司业绩成长性越好,股票价格的成长性就越好,转债的价值就越高。同时发行公司的资信对于转债的投资人是极为重要的评估因素。所以投资人必须对发行公司有一定的认识和资信调查。建议选取具有成长潜力和良好债信的可转换债权进行中长期投资,否则一旦投资到一些"地雷"企业,债权无法得到保障,转债将会形同废纸。3、以中长期为目标由于转债债性特征,使得转债往往是一些机构投资者的首选,因此筹码相对较为集中,加上本身面值较高,使得转债流通性较股票偏小,因此建议无论是投资还是套利,都应抱着长期投资的心态。4、注重与标的股票的互动关系转债的价值与标的股价具有息息相关的互动关系。当标的股票的价格低于转债所制定的转换价格时,转债将只反映纯债券的价值,其价格会是相当稳定的。然而,一旦股价超过转换价格,则转债将开始反映其转换价值。随着套利空间的存在与调整,转债的价格将随着标的股票的价格同涨同跌。投资优势分析1、收益保障性由于企业支付利息优先于派发红利,因此转债的收益比股票更有保障。对转债的投资者在股价上涨的同时也可获得稳定的利息收益。另外,在企业破产清算时,相对于普通股,转债也具有一定的优先权。2、兼顾安全性和成长性只要持有人持有该债券,就可以获得固定收益。如果该公司业绩增长良好,持有人可以将其转换成股票从公司业绩增长中获利。如果,股票价格上升致使转债价格相应上升,转债持有人可以通过直接卖出转债获取股价上涨收益。另一方面,如果股票价格大幅下跌,转债价格只会跌到具有相应利息的普通债券的价格水平。转债价格没有上限,但下跌风险却被限制在普通债券的价值上,因此转债特别适合一些结果不是很明确的投资。3、市场表现优于普通债券根据国际市场的实际经验,转债的市场表现明显强于普通债券,在报酬风险比例方面也优于股票。4、收购兼并筹码转债为持有者提供了间接购买股票的手段,并且这种加大企业控制权的方法较为隐蔽。此外,通常情况下,先购买转债然后转换成股票的成本低于公开收购企业股票的价格。在争夺企业控制权的股东争斗中,转债的上述优点尤显重要。5、规避一些政策限制由于转债一般来说仍归类为债券,因此对于股票投资比例有所限制的机构,通过投资转债可扩展其投资组合范围,不失为一种间接扩大股票投资比例的良策。转债的基本要素●票面利率与普通债券一样,转债也设有票面利率。根据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转债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这是因为转债的价值除了利息之外还有股票买权这一部分,这也正是吸引投资者的主要原因。●面值面值100元,最小交易单位是1000元,与普通债券一致。●发行规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转债的发行额不少于1亿元,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发行规模虽然表面上对转债的价值影响较小,但由于转债的发行规模关系到发行公司的未来盈利水平,因此其间接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实际上,发行规模越大,发行公司获得的资金越多,就越有可能从中获得更高的利润,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就越有升值的可能;反之,转股价值越低。●期限A、债券期限。通常根据公司的偿债计划、偿债能力以及股权扩张的步伐来制定转债的期限,国际市场上转债期限通常较长,一般在5-10年左右,但我国发行的转债的期限规定为3-5年,发行公司调整余地不大。B、转股期。转股期是指转债可以转换成股票的期间。根据1997年颁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转换股份,因此虹桥和鞍钢在其转债发行后6个月就可以转股。但2001年《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对此提法上又有所区别,该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转股期应由发行人根据转债的存续期及公司财务情况确定。"该办法为未来上市公司延长非转股期提供了依据。阳光转债转股的起始日就设定为发行之日起12个月后,转股起始日的延后虽然可以保证上市公司的股本不至于迅速扩张,但是对于投资者来说,由于非转股期的延长,转债股票期权的性质不能得以体现,股票与转债联动机制的丧失一定程度上将影响转债的价值,如鞍钢转债在非转股期就出现过价值被严重低估的现象。●转股价格转股价格是决定转债价格的重要因素,通常初始转股价格比股票价格要高,这个溢价水平的高低取决于公司未来增长的预期以及过去的经营业绩。对于同一可转换债券,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转股价格越高,转债的价值就越低。我国法规对上市公司发行转债的确定是以公布募集说明书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为基础,并上浮一定幅度。 转股价格的制定是关乎发行成败的关键因素,而目前我国转债的转股价格的制定虽然符合国际规则,但是面对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价格差异巨大的现状,如此硬性的标准将很难协调发行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转股价格调整条款A、除权调整。转股价的除权调整实际上是一种反稀释条款,旨在保障既有转债投资人的权益。当发行公司进行股份拆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或低于每股股票时价再次发行转债时,均会按其相应稀释的比例调整转股价格。一般来说,现金红利不纳入转股价调整范围,但是目前国内许多企业为了吸引投资者也将股票红利作为调整转股价格的一个因素。B、特别向下调整。转股价格的向下调整主要保障投资人于持有期内,因标的股票价格持续下滑乃至无法执行转换权利时,仍能按约定的时点进行转股价格的重新设定。我们在这方面是有着惨痛教训的,如宝安转券因没有设定此条款,而出现转股价格与股票价格之间巨大差异,从而造成转股无法实现的后果。因此,转换调整条件是转债设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条款。●赎回条款赎回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转债。发行公司设立赎回条款的主要目的是降低发行公司的发行成本,避免因市场利率下降而给自己造成利率损失,同时也出于加速转股过程、减轻财务压力的考虑。按照赎回条件的不同,赎回可以分为无条件赎回(即硬赎回)和有条件赎回(即软赎回)。前者是指公司在赎回期内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转债;后者是指在标的股票价格上涨到一定幅度,并且维持了一段时间之后,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转债。一旦公司发出赎回通知,转债持有者必须立即在转股或卖出转债之间作出选择,正常情况下,转债持有者会选择转股。可见,赎回条款最主要的功能是强制转债持有者行使其转股权,从而加速转换,因此它又被称为加速条款。●回售条款回售条款是为投资者提供的一项安全性保障,当转债的转换价值远低于债券面值时,持有人必定不会执行转换权利,此时投资人依据一定的条件可以要求发行公司以面额加计利息补偿金的价格收回转债。回售也分为无条件回售和有条件回售。无条件回售是指无特别制定原因设定回售。有条件回售是指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并达到某一幅度时,转债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担保及资信评级由于我国债券评级机制还很不完善,因此对转债的资信评级没有要求。在国际市场上,转债被视为无抵押公司债券,不需要附加担保条件,投资风险完全由投资人承担。个别情况存在担保或有抵押品条件。我国对转债发行有担保要求,规定,"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是发行转债的基本条件。投资风险剖析1、内部收益率低由于转债的利息低于普通债券,因此投资者为了获得转股的权利要接受比普通债券更低的内部收益率。2、较高的信用风险转债通常是信用等级较低的债券,当公司的经营出现破产清算现象时,转债的索赔权一般落后于其他有资产抵押的债权,转债投资人将承受较大的信用风险。3、价格风险如果企业业绩增长没有实现的话,股价有可能不能增长到足够的水平来弥补转债持有人在利息上相对于普通债券损失的机会成本。即使在股票价格高涨的时候,转债的涨幅也可能不如股票。对于投资者来说,如果在相当高的价格购买转债,也将面临其本身的价格风险。另外虽然转债在股价大幅下跌时仍然可以继续保持其内在的直接价值,但在股票价格大幅下跌时,转债也有可能大幅下跌。4、利率风险转债也是利率产品,如果市场利率提高,转债价格下跌,其作为债券的价值也将减少。5、收购兼并风险当发行公司被收购或发生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而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时,由于任何收购兼并活动都不会涉及到对转债的收购,因此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将会遭受损失。如果发行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收购者即开始发出收购要约,转债的发行公司股票停牌,如果收购兼并成功,股票不再上市流通,转债将不能转换为股票,投资者只能获得转债票面利率的收益。那么转债的投资者的转股利益将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6、赎回条款限制虽然赎回条款往往只起到加速转股的作用,但无论如何,赎回条款的受益人都是发行公司,赎回条款限制了转债的最高回报率,因此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可转换债券的最高价值。7、转股价调整风险调整转股价格一般有两种计算公式:两者的区别仅在于分子项,当股票市价与调整前转股价格相等时,这两个公式的结果是相同的。但如果两者不等,这两个公式对投资者保护就有所区别,当股票时价高于调整前转股价时,公式一计算的调整后转股价格要小于公式二计算结果。阳光转债的调整方式为公式二。以阳光转债为例,假设当股价为12元时配股,配股数额1亿股,配股价格为11.80元,此时的原股本为3.12亿元,转股价格为11.46元,按照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其转股价格调整为11.54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要高于转股前的转股价格,同时配股除权价格要低于原来股票价格,如此看来在这种情形下投资者利益必定会受到损害。8、标的股票被操纵的风险正常情况下,转债的价格取决于标的股票的价格,但是,上述看似合理的比价关系却有赖于标的股票价格的真实性。由于市场存在操纵股票的现象,简单地按照标的股票的价格确定转债的价格以及决定转债的买卖很可能会给中小投资者带来风险。9、交易规则和转股规则的风险转债交易没有涨跌停板制度,在转债标的股票出现巨幅波动的情况下,转债的价格可能会失去依托。另外,申请转股后第二个交易日转换的股票才可以流通,由于转股或套利时筹码需要被锁定一段时间而不能马上按股票的现价变现,在股票价格每日波动幅度较大甚至可能被人为操纵的情况下,股价与转债价格之间的价格关系将更加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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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Mar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有债券和股票的特性,含有以下三个特点:  (1)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  (2)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  (3)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者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者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如果债券持有者不想转换,则可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可转换债券的投资者还享有将债券回售给发行入的权利。一些可转换债券附有回售条款,规定当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持续低于转股价(即按约定可将债券转换成股票的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债券持有人可以把债券按约定条件售给债券发行人。 从历史经验来看,机构投资者对可转债较为欢迎,基金、社保基金、保险机构、QFII等大资金一贯是可转债市场的坚定持有人。而以上投资可转债的机构都是稳健的投资策略,可转债是其投资组合中的重要组合。 举列:110010包钢转债(曾用名:钢联转债)2004年11月25日上市,发行面值100元。(一般在面值以下或等于面值的时候为最佳投资区域)以50万元投资为列,2004年11月25日到2005年1月28日此转债都在100元面值下,投资人有足够的时间买进时间,以一年10—15%的收益为基本投资标准,包钢转债在2005年8月10到9月10日面值在110元上,期间最高为115元。此期间为一个投资完成,等待下一个机会。包钢转债2005年10月27日到2005年12月9日持续在101元到102元的区间小幅波动,此期间可以有两种选择: 第一种:再次投资转债,依然只在转债市场持有转债获利。直到包钢转债因为股改提示暂停交易为止该转债面值为140.48元。(期间最高153元)整个投资过程为期15个月。其中投资人也可以给自己设定好心理收益预期,一般设定为20%一年,可以回避股市波动的风险,如果预期收益没有达到,也可以一直持有等待到期利息和本金。 第二种:利用包钢股份在2005年6月2日,“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特别向下修正条款”的约定:在可转债的存续期间,任意连续30 个交易日内有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不高于档期转股价的90%,董事会需在上述情况出现后5 个交易日内向下修正,幅度不低于转股价格的10%,并且调整后的转股价不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股票价格满足向下修正条件,于2005 年6 月2 日向下修正转股价,由初始转股价的4.62 元/股修正为4.15 元/股。”而此时包钢股份的正股价格在4.20,另有10送10的分配方案,在此时将转债转换成股票,此时为了配合股改一般的估价都会拉到转股价之上,持有到股改另加上其权证的额外收益,在包钢股票和权证上市开盘将全部抛出,完成一个投资过程,到目前为止收益44%(为包含权证收益)。 投资提示:可转换债也是一种融资行为,而一般可以发行可转债的公司是有相对比较严格的审计要求的,而一般在可转债到期前,上市公司为了不额外的给付本金都会将正股价格拉高过转股价,以便让投资人转换成股票,一般有转债的股票相对市场是比较强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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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Dec

广东 2006-12-22(中国商业电讯)-- 日前,深交所发布关于2006年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企业债券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会员单位: 2006年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企业债券(证券代码:111029,证券简称:06豫投债)将于2006年12月25日在本所上市交易,现将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06豫投债”发行总额为10亿元,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4.3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2、债券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申报价格的有效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30%,进入连续竞价后申报价格的有效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3、上市首日后,集合竞价的有效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连续竞价的有效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4、交易无涨跌幅限制。 5、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0万张。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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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Sep

熊猫债券横空出世 中国债券市场争取“话语权” 2005年09月30日 09:46:22 中财网 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翻开了新的篇章。9月28日,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挥笔为“熊猫债券”题名,市场期待已久的国外金融机构在华发行的本币债券即将诞生。国际金融公司(IFC)和亚洲开发银行(ADB)成为获取首单发行资格的“幸运儿”。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举对于促进中国金融市场建设、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放开以及提升人民币的国际地位有重大意义。 “熊猫债券”的诞生过程颇为曲折,早在2002年中国政府就已表态允许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之后经过人民银行、财政部、发改委、证监会四部门长期的协调,终于在今年3月1日正式发布了《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对于发行人资格、发行审批程序、中介机构、发债资金用途等做出详细规定,“熊猫债券”的诞生进入实质性阶段。9月28日,随着国务院一纸批文,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获准成为首批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国际多边金融机构。 “熊猫债券”属于外国债券的范畴,指的是某一国借款人在本国以外的某一国家发行以该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国际上比较知名的外国债券主要有扬基债券、武士债券和龙债券,分别是在美国、日本和非日元的亚洲国家或地区发行的债券。其中扬基债券存在时间已很久,期限也比较长。而武士债券也是由亚洲开发银行于1970年首发,中国金融机构进入国际债券市场发行外国债券就是由发行武士债券开始的。龙债券则是东亚经济迅速发展的产物,在香港或新加坡挂牌上市。 据悉,此次两只本币债券的发行量均在10亿元左右,债券品种设计为中长期,期限大约10年。发债募集资金将主要投向国内民营部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这符合管理办法中有关资金主要投向“国内建设项目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或股本金”的规定。另外,中信证券、中金公司、中银国际成为本期债券的承销商。 此次债券发行的相关情况与之前的坊间传闻略有不同。早在今年3月1日管理办法出台时,有关“熊猫债券”发债人及相关细节已有眉目。当时除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之外,发债机构名单上还有日本协力银行。而首批获准的发债规模也不是20亿元,而是40亿元。另外,在利率设计上可能也会略有调整。在管理办法中规定,“熊猫债券”发行利率将由发行人参照同期限国债收益率水平确定。而据介绍,此次定价可能更接近同期限金融债的3.4%的水平,按照目前银行间现券交易行情,剩余期限9.8年的05国开14收益率在3.44%左右,高出同期限国债收益率20个基点左右。如果这一利率最终确定,则熊猫债券的投资价值将进一步提升。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次熊猫债券的发行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首先,此举将进一步丰富国内的发债主体,促进债券市场国际化。据分析,开发机构发行熊猫债券只是试点性质,中国债券市场开放的下一步可能是允许更多的境外机构来华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其次,此举将提升人民币的国际地位,扩大人民币的使用范围,提高人民币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转化储蓄为投资的功能。再次,总结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地区对外部资本的过度依赖加大了区域金融市场的风险。大力发展以本币计值的债券市场是唯一的出路。发行熊猫债券有利于减少对美元资产的依赖度,推动资本双向均衡流动,争取在世界金融体系中的“话语权”。最后,国际金融公司已在全球发行过29种外国债券,亚洲银行也已在印度、香港、新加坡等地发行债券,允许这些享有盛誉的国际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市场,有利于学习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对国际债券市场的制度规范、运作方式、信用评级、支付清算、监管体系以及金融技术的掌握,加快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的步伐。(记者 王栋琳)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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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Aug

中国债券策略报告:重蹈2002年之覆?(05.8.15) [0815-chenlm@ccnew.com http://www.zyzq.cn ] 【1】宏观经济:7月份M2增速加快,但贷款大幅收缩。贷款的负增长受到了季节性因素、直接融资加快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而M2增速加快则是由于央行净回笼力度的减弱与外汇占款的快速增长带来的基础货币投放。近期内这一“松货币、紧信贷”局面仍将持续。7月份CPI显示小幅反弹迹象。主要原因在食品价格受天气因素影响环比明显高于均值以及非食品通胀压力逐步释放。随着近几月政策性涨价进入密集期,非食品价格通胀因素将进一步显现。 【2】货币市场:上周央行净回笼货币120亿元。1年期央票招标利率再降2bp至1.34%,货币市场收益率曲线进一步平坦化。未来5周到期现金流处于高峰期;本周央行估计仍将分别发行300亿元央票和进行300亿元正回购操作。上周银行间7天回购利率和各期限加权平均回购利率分别收于1.24%和1.19%,较前周分别持平和略降1bp。 【3】债券市场:上周国开行和农发行各发行了一期政策性金融债,分别是9个月期和5年期。其招标收益率略高于此前预期,认购也不是很活跃,反映了投资者对一级市场的投资热情开始减退。而3年期国债的招标收益率却大幅低于市场预期,主要是因为3年期债券稀缺性造成的。3年期浦发金融债的招标利率与国债的利差为66bp,基本与我们的估计一致。上周交易所国债延续了前一周的跌势,再度放量下挫。10年以上长期债继续领跌。交易所企业债上周也一度出现大幅下跌行情,但上证企债指数总体仍略有上升,表现好于国债。由于国债的高位调整,上周交易所国债收益率曲线整体上移,其中10-20年期上移幅度最高。上周银行间债市成交依然活跃,受交易所行情的影响,收益率继续下行的趋势得到遏制。 【4】投资策略:05年与02年债市的走势有许多相似的地方。02年下半年债市经历了一轮下跌,而目前一些迹象表明,05年下半年债市面临阶段性调整可能无法避免,投资者应以控制风险为主,缩短投资组合的久期。但由于05年和02年处于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这决定了02年下半年债市的下跌是一个反转的开始,而05年下半年如果下跌也应该最多算是一次阶段性回调。未来新债的招标将是对债市走势的重要考验。股市和债市一般具有“跷跷板”效应,其中有基本面和资金面两方面的原因,前者的影响更大更长,而后者的影响往往是局部和短暂的。在基本面决定的大趋势上,股市和债市往往呈现相反的走势,从而对长线投资资金的分配形成影响。短期资金的流动对股市和债市也能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在局部的行情中这种影响程度和影响方式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工商银行本周将发行第一期次级债,共计350亿元3个品种。两支固息债与同期限国债的合理利差预计分别为55bp-60bp(5年期)和45bp-50bp(10年期),而基于7天回购利率浮息债的合理利差约为120bp。推荐利差交易:买入0410,卖空0307。继续关注跨市场券与非跨市场券的相邻期限利差交易。
POWERED BY:晁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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